CB系统为制造商提供了一种为自己的产品获得多国清静认证的轻盈方法,使他们的产品可以进入现在60多个国家,并且这一数字还将一连增添,包括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捷克、德国、单买、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印度、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日本、韩国、荷兰、新西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土耳其、乌克兰、美国、南斯拉夫、瑞士、马来西亚、瑞典、泰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保加利亚、乌拉圭
1.关于CB测试证书的申请,应注重以下几点:
a.CB测试证书的申请可以由申请人提交给任一笼罩该产品规模的“发证/认可”NCB;
b.申请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获得授权,代表制造商的实体;
c.申请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国家中生产产品的一个或多个工厂。
d.位于没有IECEE成员机构的国家内的申请人/制造商/工厂需要为每份CB测试证书支付特另外用度,150瑞士法郎,以赔偿系统的运行本钱,这一用度由受理CB测试的NCB收取,并将打入IECEE的账户内。
e.申请人可以要求NCB凭证产品销往国的国家差别测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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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造商要获得目的市场的产品认证包括以下程序:
a.向目的国家的NCB提交申请;
b.CB测试证书;
c.CB测试报告(可以包括国家差别);
d.当目的市场的NCB要求时,向其提供产品样品;
要求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产品与最初发证NCB测试的产品是一致的,并且已经笼罩了国家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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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差别
国家差别是某个国家的标准或规则与响应的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别,所有加入CB系统国家的国家差别都提交给IECEE秘书处,并宣布在CB公报上。